一、无尘车间若是B级以上的,不应采用散热器采暖。
二、无尘车间内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应设局部排风装置。
三、无尘车间在下列情况下,局部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1、无尘车间内排风介质混合后能产生或加剧腐蚀性、毒性、燃烧爆炸危险性和发生交叉污染。
2、室内排风介质中有毒与无毒,毒性相差很大。
3、若是易燃,易爆与一般排风。
四、无尘车间的排风系统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
1、做防止室外气流倒灌。
2、对于含有易燃,易爆局部排风系统的防火防爆。
3、对于无尘车间内排风介质中有害物浓度及排放量超过国家或地区有害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规定时,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4、无尘车间内对含有水蒸气和凝结性物质的排风系统,应设坡度及排放口。
五、无尘车间内换鞋,存外衣,盥洗,厕所和淋浴等生产辅助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其室内的静压值,不能高于洁净区,可以低于洁净区。
六、根据无尘车间生产工艺要求设置事故排风系统。事故排风系统应设自动和手动控制开关,手动控制开关应分别设在无尘室及无尘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七、无尘室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无尘车间机械防排烟系统宜与通风、净化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且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