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工业净化车间会经常使用到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且本身化学反应也有燃烧爆炸危险,如使用环氧乙烷、酒精、煤气活性镍、钯炭等极易引起燃烧的物品,制剂工艺灭菌工序中的火焰法和环氧乙烷法的火灾危险性都较大。
(2)建筑或装修材料采用易燃材料。由于洁净厂房需要特殊,加之很多新型复合材料的使用,而建设单位缺乏消防知识,有些选用了有机复合材料,或彩钢板加泡沫,增加了火灾荷载,这些材料燃烧后,又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
(3)医药工业净化车间由于洁净无菌的工艺要求,密封性好,但易造成发生火灾后,有毒高温烟气不易及时扩散,甚至会使轰燃提前发生。
(4)人员人口不能满足疏散的要求。医药洁净厂房必须经过清洗、男(女)更衣、消毒等隔离间方可进入,且由于洁净无菌的要求,该疏散门不能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门,火灾时从人口疏散极为复杂和困难。
关于净化车间的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净化车间应进行专门设计,其主体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吊顶、分隔墙等构配件及保温、隔热、装饰材料,应尽量采用不燃材料或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其他建筑改建为医药净化车间的,也应进行专门设计,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一般不得破坏原来的防火分隔,新用的保温、隔热、分隔等材料及装饰材料尽量不要采用可燃材料,如要使用的,应经过防火处理。
为防止起火和燃烧,便利疏散与抢救,对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隔以及疏散路线等,一般应比其他建筑有更高的要求。出入口或拐弯处应有紧急照明灯。使用易燃液体和气体的电子厂净化车间,应安装排风设备,操作台应有独立的排风装置。易燃液体蒸气和气体的尾气管应与排风系统分开。